2013年9月4日星期三

嘿。

    愚蠢嗎?其實我想問。喜歡上一個人愚蠢嗎?

    嘿,那就看你站在什麼立場什麼對象什麼狀況了。但也不能憑著一面之詞說愚不愚蠢,每個人的思考範疇不一樣,模式不一樣,結果也會不一樣。

    但是她喜歡上的是友族。她不應該喜歡的人。

    又怎樣?難道你不會喜歡上外國人嗎?外國人也是和我們不一樣膚色,不一樣語言,不一樣基因啊!憑什麼你可以喜歡外國人,她就不可以喜歡上馬來人?

    宗教問題?還是因為家庭問題。家裡不會反對麼?

    先不管這個,兩個人互相喜歡就是一回事了,管得了什麼?

    但是,回教不允許拍拖還是動作太親密之類的不是麼?

    喜歡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一切,包括宗教。


    一開始是班上的同學亂亂來,說她和他有曖昧因為兩人關係好的不得了,已經超過他們互相稱之為兄妹的感情了。到後來他們見一次面,同學就起哄一次,不停說在一起在一起之類的話,雖然有點尷尬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她竟然覺得有點開心。

    但是理智說不行,他是回教徒,家裡絕對不會允許她和回教徒在一起。在這個國家,如果丈夫是回教徒妻子也必須進教。她的家裡這麼嚴格,怎麼會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。就算把她丟到國外,也絕對不允許他們在一起。

    她是這樣想的,但那時候她還沒有喜歡他。最多最多,只是曖昧著而已。

    她安慰著自己,那隻是曖昧,絕對不會允許自己沉淪下去。

    可是越理智的讓自己不要沉淪,心越會叛逆的繼續下去。當她知道他和他喜歡的女生在一起了後,不知道為什麼忽然失重,直落一個無底的懸崖,墜落墜落,卻一直到不了底。

    她悄悄的和比較好的同學說:我好像喜歡他了。

    好像好像,然後就變成真的了。結果曖昧變成了喜歡,喜歡導致在面子書看見他和她女友一起的時候心會抽動,然後用力的撞擊心室,血液快速從臉上褪去,然後開始嫉妒。

   

    我知道的就是這些。她喜歡上那個馬來男生,他們說已經變成依賴,最後喜歡上了。但是現實會有很多阻礙,愛情不是最大,我想他們最後會無疾而終。甚至什麼都沒有發生過,簡簡單單的曖昧就結束了朦朧的感情,消失的無影無踪。

    我不是她,我不能說我會怎樣怎樣。沒有走過人家的路就別批評人家走得怎麼樣。但是我希望我認識的人,就算我不喜歡她,我都還是希望她能夠好好的,一直好好的,然後到以後找到良人,忘記這些事情,開始。


加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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